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婚姻家庭  > 正文
本所婚姻家庭法律业务范围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16 阅读:8355

婚姻家庭继承法律业务

一、婚姻家庭纠纷

  1、婚约财产纠纷

  2、离婚纠纷

  3、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

  5、婚姻无效纠纷

  6、撤销婚姻纠纷

  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8、婚姻自主权纠纷

  9、抚养、扶养关系纠纷

  10、抚育费纠纷

  11、扶养费纠纷

  12、监护权纠纷

  13、探视子女权纠纷

  14、生身父母确认纠纷

  15、赡养纠纷

  (1)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16、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17、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18、继父母子女关系纠纷

  19、分家析产纠纷

  二、继承纠纷

  1、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继承权确认纠纷

  4、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5、遗赠纠纷

 

免责申明 本网站所提供资料目的是为了广大朋友学习、娱乐、交流之用,很多信息都取自互联网,如果您认为本站 某些内容有侵权之嫌 ,请您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全程网站维护、推广顾问:宸宇网络苏州网站制作